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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婺城区引导和鼓励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招聘简章 |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5 | |||||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工作和锻炼,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型社区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和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农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全区共招聘农村(社区)工作人员150名(农村146名,社区4名), 其中,男75名,女75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金华市本级(含婺城区、金东区、市经济开发区)生源或户籍(以2008年8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招聘的基本条件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志于农村和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至30周岁,即1977年9月1日至1990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8月15日-8月16日(8:30-17:00) 2、报名地点:婺城区人才劳动力市场(婺城区政府以西,婺城小学旁)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手工填好的《婺城区2008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农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请点击:婺城区政府网下载,网址http://www.wuch.gov.cn--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照2张到现场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40元/人(不含体检等费用)。已与劳动单位签定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需征得劳动单位的同意。 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准考证领取方式: 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25日至8月26日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婺城区人才劳动力市场五楼5515)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此次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实行差额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招考名额。 1、笔试。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9月6日笔试科目一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村、社区工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在婺城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婺城人才网上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1: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工作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时间查看婺城人才网。 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婺城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到乡镇、街道,不服从安排的,或者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和聘用候补人选资格。 (五)建立聘用候补人选库 体检、考核合格又未被聘用者,列入农村(社区)工作人员聘用候补人选。聘用人员中途解除劳动合同者,聘用候补人选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替补聘用。候补人选聘用资格到下一年度公开招聘农村(社区)工作人员简章发布之日起自然中止。 五、其他 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的薪酬待遇、考核管理和有关激励措施,按婺区委办〔2007〕109号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婺城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82300020 82368075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组织部 金华市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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