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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党的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党的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8


各支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年下半年召开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2月7日,上级党委召开专门会议,对市党的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自下而上做好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条件:
1、能否努力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带头实践科学发展观。
2、能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能否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4、能否顾全大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5、能否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推荐人选的比例结构和名额:
   代表的构成比例: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70%,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一般不少于30%。
   我市应向省委推荐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23名,具体构成是:省党政领导9名,市党政领导2名,县(市、区)党政领导1名,工业、农业、财贸、政法、科技、宣传、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两新”组织等战线党员各1名。要重视一线党员和女党员的推荐提名。
   三、要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到推荐工作中来,对参加会议有困难的流动党员可采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征求意见等方式,组织他们参与推荐提名工作。
   四、各支部提出的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请于12月11日上午报市人才交流中心党委(联系电话:0579-2467530   传真:0579-2467521  电子邮箱:  @163.com),党委汇总后再上报上级党委。
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支部收到通知后,马上行动起来,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按照上级要求,把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上来。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中共金华市人才交流中心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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